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有些人明知不愛,卻還是勉強接受,
相處後,自己痛苦,對方也不快樂。
愛情勉強不得,不是善良就能討好的。
因為有一方不愛,痛苦遠多於歡樂,
另一方又為啥苦苦相守?
沒有甜蜜,難為愛情。
相愛就投入地愛,不愛就加緊離開。
不糾纏無低賤;無負擔 享自由。
陽光的lily
li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留言列表